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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2 09:44:00 浏览次数: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19〕28号)、《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继续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19〕39号)的要求,对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该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市发改委组织对《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政发〔2017〕37号)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停车热点区域高于非热点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类区,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的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交通拥堵情况、停车时段、车辆类型和占用时长等,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泊位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泊位。对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服务,实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机动车停放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采取计时收费方式的,执行上述计费方式。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如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各类停车场(不含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网址:http://xadrc.xa.gov.cn/xwzx/tzgg/62bd6966f8fd1c4c21060fff.html。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市民和停车场经营单位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决策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决策事项实施对当地民众利益的影响;
(3)该决策事项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决策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该工程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分析。
2、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天。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名称:西安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53号
邮编:710016    联系人:王晴晴    联系电话:029-85563167     电子邮箱:281641672@qq.com

五、扫码可填写网络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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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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