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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10:10:02 浏览次数: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陕西省新版政府采购网已正式上线运行,现就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一)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供应商;
    (三)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陕西省财政厅负责供应商库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供应商入库实行注册登记制。供应商注册登记后,供应商资格在陕西全省范围内有效。
    四、已于2017年5月2日之前注册登记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资格依然有效。
    五、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程序:
   (一)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自行注册并获取供应商用户名及密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供应商模块”,填写以下基本信息:
    1.供应商基本信息;
    2.出资人信息;
    3.开户银行信息;
    4.供应商其他信息;
    5.供应商财务状况;
    6.供应商主要业绩;
    7.供应商分支机构;
    8.供应商介绍资料。
    (二)填写基本信息后,应同时在线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等其他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验资(出资)报告;
    6.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0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
     (三)供应商填报信息并提交后,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自动加入供应商库。
     六、入库供应商信息由各供应商进行日常维护,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以确保供应商库中的相关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和有效。各供应商对其注册登记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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